全区组织各类型行政复议开放日、专题宣讲等新法宣传活动53场,发放宣传资料15600件,接待群众咨询6300余人。印发复议申请书、流程图、知识问答等20000页,把新法送到群众身边。开展区政府常务会前学法、市监局、社保局、团结湖街道等复议法专题培训9场,参训人员1500余人。组织工伤认定案件听证审理,在线旁听300余人次。严格落实复议申请、受理、审理、决定等各环节要求,修订八项工作制度,做到新旧法实施无缝衔接。
构建“1+1+43+N”接待受理格局,打通行政复议“最后一公里”。行政复议受理中心坚持“立审分离”,年均接待群众2800余人、接听电话8000余人次、接收申请3464件。公安交通行政复议受理分中心注重“案前化解”,收案3371件,通过现场证据展示、释法说理,案前及案中化解率达到53.6%,让群众“只跑一次”就解决问题。43个街乡咨询点解答咨询300余次,为群众提供“家门口的服务”。落实新法第32条,N个交通支队下属大队、街乡等部门,对当场作出或依据电子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事实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复议的,先行收案自查化解,进一步提高了争议解决效率。同时,通过复议平台、电子邮箱接收案件1044件,电子送达程序性法律文书2600余份,真正实现了“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实行繁简分流的案件审理机制,对交通处罚、信息公开3000余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做到简案快办。对工伤认定、大额处罚等疑难复杂案件做到繁案精办。开展阅卷、听取申请人意见等4500余人次,显著提升行政复议透明度和公信力。组织复议委员会案审会、集体讨论会21次,就近400件疑难复杂案件进行研讨,同时加强与法院衔接配合。
在争议化解方面,朝阳区注重调解优先,全年调解率达40.24%,成功化解大批行政争议,真正做到“化干戈为玉帛”。其中,一篇案例入选北京市行政复议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十大典型案例,两篇案例入选北京市实施新行政复议法一周年典型案例,成为化解争议的典范。